陕西“公公强奸有智力障碍儿媳案”二审维持4年刑期,丈夫仍称“是自愿的”
受害女性明确表示拒绝,法院两审均认定强奸成立,但丈夫却持续替父亲辩解,使案件从性侵刑案进一步演变成女性、残障人士与家庭内部权力关系的巨大争议。
· 女性、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张娜(化名)与王某之子按当地习俗组成家庭并共同生活。此前的司法鉴定显示,张娜存在智力障碍,性自我防卫能力明显弱于常人。被告王某某此前也已经知道这一情况。
发生了什么
法院认定,2023年8月,王某某在家中要求与儿媳发生性关系,张娜明确表达不愿意,但王某某仍实施侵害。西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4年。
后来怎样
2026年7月,汉中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底至8月初相关采访再次引爆舆论,因为王某某的儿子仍坚持认为妻子“是自愿的”,并以父亲喝酒等理由替其辩解。被告方随后提出再审申请。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受害者本身属于认知和防卫能力较弱的群体,而施害者又处于家庭长辈和实际控制位置,法律和社会应该如何保证所谓“同意”不是在依赖、恐惧和权力差距下被制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