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职工拒绝跨主体调岗后被按旷工辞退,法院认定违法解除
企业调岗权与哺乳期保护发生冲突时,‘不服从安排’不能自动等同旷工,为软性逼退女性员工划出司法边界。
· 女性、裁员、法律、企业
事情从哪里开始
女职工郭某生育后处于哺乳期,公司提出将其调整至外部或关联主体的其他岗位,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发生了什么
3月公开的北京法院案例显示,郭某拒绝公司调岗后,公司以旷工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为调岗缺乏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且应考虑哺乳期特殊保护,认定解除违法。
后来怎样
判决并非否定企业一切调岗权,而是要求岗位调整具备业务合理性、劳动合同依据并对特殊时期劳动者权益进行审慎衡量。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企业经营需要可以调整岗位,但当调岗可能实质改变工作主体、地点或条件时,如何防止管理权被用作低成本逼退哺乳期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