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遭违法解聘问题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女职工“三期”违法解聘从零散劳动纠纷进入最高检年度工作报告,意味着生育歧视被从个案维权提升为跨部门监管问题。
· 女性、生育、就业、消费、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受到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特殊保护,但现实中仍存在以绩效、旷工、组织调整等名义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
发生了什么
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针对部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聘用等问题,上海、江苏、山东等地检察机关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后来怎样
该内容属于最高检对既有监督工作的正式报告,并不意味着所有相关劳动争议均由检察机关直接处理。其舆论意义在于把“三期”女职工保护从劳动仲裁和个案诉讼提升为监管协同问题。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违法解聘“三期”女职工具有重复性和行业性时,仅依靠个人仲裁维权是否足够,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监管应承担多大程度的主动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