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出离婚,丈夫索回10万元彩礼和“三金”未获法院支持的旧案再热议
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时间和资金实际用途如何影响彩礼返还,再次把婚姻失败后的财产边界推上公共讨论。
· 婚姻、彩礼、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涉案夫妻恋爱多年后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后因感情破裂分居并离婚,男方另行主张返还彩礼和金饰。
发生了什么
3月初,该深圳福田法院案例重新进入网络热搜。法院既有裁判认为双方已登记并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没有证据证明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未支持返还10万元彩礼和相关金饰的请求。
后来怎样
本月热点属于既有司法案例重新传播,不代表所有已婚后离婚案件均不返还彩礼;返还仍需结合共同生活、孕育、给付金额、家庭负担和过错等具体事实判断。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彩礼兼具婚姻习俗与财产转移属性,离婚时应以登记、共同生活时间还是实际家庭贡献作为最主要的返还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