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员工试用期月月高分,却因“阳光、干练”等抽象标准得5.96分被辞退,法院判违法

企业把“阳光、干练、担当”等难以量化的文化词汇变成淘汰依据,使试用期是否成为低成本任意解雇窗口成为打工人高度共鸣的劳动法话题。

· 裁员、劳动权益、法律、企业

事情从哪里开始

江苏一名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前五个月的跟踪评估均在90分以上,但临近转正时,公司另以一套胜任力维度进行评价。

发生了什么

案件在5月登上热搜。公司称员工在“认同、阳光、干练、当家、担当、进取、领导力”等维度综合得分5.96分,不符合录用条件。法院认为相关录用条件笼统、缺少明确衡量标准且未充分告知,解除依据不足,判令公司支付赔偿。

后来怎样

舆论将其概括为“不够阳光干练被辞退”。司法判断的重点并非禁止企业做主观能力评价,而是试用期解除必须有事先明确、可证明且与岗位相匹配的录用条件。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企业文化和胜任力天然包含主观判断,但当它们直接决定劳动者能否转正时,法律应要求多高程度的可量化、事先告知和可复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