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胎孕妇持医生休息建议请病假未获批准,被按旷工辞退,法院判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有医疗凭证却因公司内部审批未通过而被认定旷工,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使“病假批准权”不能凌驾于孕期基本健康保护成为明确司法信号。
· 女性、就业、裁员、法律、医疗、企业
事情从哪里开始
部分企业把病假视为必须经管理者批准的管理事项,但医疗机构的休息建议与企业内部请假流程之间并非完全重合。
发生了什么
赵某怀孕后身体不适,并在产检后被诊断为双胎妊娠,医生建议休息一周。她通过微信和钉钉请假,公司以材料和时长等问题未批准,后又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后来怎样
江苏淮安区法院审理认为公司解除违法,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案件于4月28日公开后再次引发孕期劳动保护讨论。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企业病假审批制度应在多大程度上尊重医疗证明,若管理流程与孕妇实际健康风险冲突,谁应承担错误拒假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