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员工告知怀孕3天后突然被通知“辞职申请已批准”,法院调解公司支付8万元
“离职申请是不是入职时就被要求提前签好”让孕期保护与企业预埋辞退工具成为强烈职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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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方女士2025年入职上海一家企业。她后来发现怀孕,并在6月9日把情况告知公司负责人。
发生了什么
3天后,公司人事突然通知其此前提交的辞职申请已经批准、无需再上班。方女士则称所谓离职申请是在入职前被要求预先签署的,并非怀孕后主动提出离职。双方对文件签署时间和真实意思发生争议。
后来怎样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介入后组织调解,最终由公司支付劳动者8万元补偿并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同时提示,用人单位不得以预签辞职申请、怀孕自动离职等方式规避孕期劳动保护。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如果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不得不在入职时预签空白或未来生效的辞职文件,这种形式上的“自愿”是否还有真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