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女子称国企已婚男子隐瞒婚史与其恋爱5年并致两次流产,男方回应“孩子不一定是我的”

婚史隐瞒、流产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追回和重婚举报全部叠加,使事件成为极具冲突性的婚恋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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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湖北洪湖李女士称,一名国企员工朱某在与其交往初期自称已经离异,二人随后保持多年关系并共同生活。朱某则承认存在婚外关系,但对长期同居等部分说法有不同陈述。

发生了什么

李女士称5年内曾两次流产,其中手术有朱某以相关身份签字。关系结束后,朱某妻子又起诉李女士,要求返还朱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转出的36.5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二审对相关财产争议作出判决。

后来怎样

李女士准备进一步追究重婚及其他责任;朱某回应称两人只是情人关系,并表示“人流手术的确是我签的字,但孩子不一定是我的”。洪湖市政公司及主管部门表示,朱某因生活作风问题已被停薪停职6个月,其他举报线索将核实。因此核心关系与财产诉讼成立,但双方关于恋爱承诺、同居和孩子身份仍有争议。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一个已婚者长期以单身或将离婚的身份建立关系,给另一方造成身体和经济损失时,现有法律主要通过夫妻财产规则处理,是否足以覆盖被欺骗一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