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结婚一年半始终没有实质夫妻生活,要求离婚并追讨彩礼、三金及婚礼支出共72万余元
性关系、婚姻义务和彩礼返还被集中到一个案件里,迅速引发男女双方对“婚姻到底包含什么承诺”的争论。
· 性别、婚姻、彩礼
事情从哪里开始
福建宁德连先生与妻子经媒人介绍相识,2024年订婚并登记结婚,男方家庭支付28.8万元彩礼、9.1万元三金,并承担婚宴等费用。
发生了什么
男方称婚后近一年半女方长期拒绝同房,两人也长期分居,因此提出离婚,并主张返还彩礼、三金和婚宴等合计72万余元。女方家庭表示可以离婚,但不接受男方提出的全部退款要求。
后来怎样
报道时案件尚无最终法院判决,夫妻生活状况及部分费用性质主要来自双方陈述,因此标记为部分核实。法律上,婚宴支出也不当然属于可返还彩礼。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夫妻没有正常性生活能否成为婚姻破裂的重要事实是一回事,但是否意味着一方有权把全部婚礼成本向另一方追偿,又是完全不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