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住院期间遭男医生侵犯并录音取证,警方认为未发现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当事人提供录音和生物物证但警方仍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使讨论集中到性侵案件中“发生过接触”与“能否证明违背意愿”的巨大证据鸿沟,以及女性应如何在封闭医患场景中取证。
· 女性、公共安全
事情从哪里开始
河北王女士称自己3月因交通事故在辽宁葫芦岛住院,期间遭主治医生王某多次不当接触,并称3月29日在病房内遭到侵犯。
发生了什么
5月10日前后,王女士的公开讲述引发热搜。她称为了取证曾在录音中主动询问医生是否喜欢自己。其提供的警方鉴定材料显示,胸部拭子检出王某DNA、纸巾检出王某精斑;但连山公安分局调查后认为未发现王某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医院当时称王某已停职。
后来怎样
5月下旬,媒体再次跟进,医院称王某已被开除,王女士对警方不予立案结果提出复议。现阶段可以确认的是其报案、鉴定材料、不予立案决定和医院处置;“是否实施性侵”并未被司法机关认定。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在没有第三人在场、又存在医患权力差的场景里,怎样的证据组合才能有效证明“违背意愿”?现有性侵取证规则是否让受害者承担了过高的即时反抗和表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