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女硕士走失十余年案:共同生活者不起诉,另两人以强奸罪被起诉
同一名被鉴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女性,与不同男性发生性关系却出现不同刑事处理,引发了对精神障碍女性性同意能力、共同生活与刑法保护边界的尖锐讨论。
· 女性、公共安全
事情从哪里开始
卜女士患精神分裂症,2011年离家走失,后长期在山西和顺一村民家生活并生育子女。2024年被家人找回后,司法机关对其长期生活期间是否遭受性侵展开调查。司法鉴定显示其患精神分裂症且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发生了什么
1月22日,家属向媒体披露检察机关法律文书:与卜女士长期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的张某军获不起诉;另两名同村男子因被指明知其精神异常、不能正确表达意愿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被检察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并已于2025年12月底开庭。
后来怎样
不起诉决定书认为张某军与卜女士形成稳定共同生活、长期照料并组建家庭,其行为与强奸存在本质区别;另两案尚待法院判决。案件引发的核心争议在于:被鉴定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人能否以长期共同生活状态体现有效性同意。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一个人被司法鉴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时,稳定同居、照料和共同生育能否构成刑法上区别于强奸的关键依据,边界应由什么证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