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距老人仅三四十厘米急刹,老人受惊后退摔倒最终死亡,法院判双方各担50%责任
车辆根本没有碰到老人却仍承担赔偿责任,“无接触事故”成为继“扶不扶”之后又一种极易引爆责任边界讨论的社会新闻。
· 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2024年四川泸县一处赶集道路人流密集,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老林准备转弯时,与正在横穿道路的老人老陈距离迅速缩短。
发生了什么
车辆在距老人仅三四十厘米时紧急刹车,双方没有发生物理接触,但老人受到惊吓后向后退让并摔倒,头部受伤,住院22天后死亡。司法鉴定认为交通外伤对死亡的参与度约90%。
后来怎样
法院认为驾驶员在人流密集区域未尽到高度审慎义务,而老人横穿道路也未充分观察,判定双方各承担50%责任。保险公司赔偿14万元,驾驶员另赔10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责任认定究竟应该看“有没有碰到”,还是看一个行为是否实质制造了危险并导致损害?普通人如何理解这种没有身体接触却存在法律因果关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