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告刑满出狱并继续公开申诉,引发性同意争议再起

一宗已终审定罪且被最高法作为典型案例讨论的案件,在被告刑满释放后再次激化“订婚是否意味着性同意”“司法终局与持续舆论申诉”之间的性别争论。

· 女性、性别、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2023年,山西大同阳高县席某某与女方订婚后发生性关系,女方报案。阳高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2025年4月,大同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女方事前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事中存在反抗,足以认定违背其意志。

发生了什么

2026年5月4日,席某某刑满释放。随后其本人及家属继续公开表示不认罪、希望申诉。相关话题重新进入热搜和社交平台讨论,一部分网友聚焦被告及其家庭的遭遇,另一部分则强调终审判决已经确认强奸事实,订婚、彩礼或恋爱关系均不能替代当次性行为中的自愿同意。

后来怎样

截至本轮核验时,公开可确认的新进展是刑满释放及其继续申诉意向;并无新司法裁判推翻原判。网络上对案件的重新解释,不应替代已生效判决所确认的核心事实。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在订婚、恋爱等亲密关系中,如何让“每一次性行为都需要当下自愿同意”成为稳定社会共识,同时又避免持续的网络叙事把已经终审的案件重新审判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