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同居期间女子遭暴力致残,法院明确共同生活关系适用反家暴法
案件打破了“没有结婚就不属于家暴”的常见误解,把恋爱同居中的亲密关系暴力正式放入反家暴法律保护框架。
· 女性、婚姻、法律、公共安全
事情从哪里开始
现实中大量亲密关系暴力发生在恋爱、同居而非婚姻关系中,受害者常误以为只有配偶之间的暴力才属于家庭暴力。
发生了什么
3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女性在同居期间遭暴力伤害致残的案件明确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具有共同生活关系的人之间实施暴力,同样适用反家庭暴力法。
后来怎样
该案例与同日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共同扩大了公众对家暴法律边界的理解,网络讨论集中在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控制、暴力和受害者救济。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在未婚同居越来越常见的情况下,亲密关系暴力的保护机制如何让受害者在未进入婚姻关系时也能低门槛获得保护令、临时安置和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