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称在公司女厕两次遭男同事偷拍,偷拍者被拘后她又与公司发生离职纠纷
受害者不仅面对偷拍本身,还担心举报后失去工作,使“反性骚扰保护”从个人维权问题变成企业是否存在二次伤害的劳动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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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上海某教培机构女职工周女士称,自己在公司女厕先后两次遭同一男同事偷拍视频,第一次在对方赔偿并被承诺处理后仍继续共事。
发生了什么
第二次事件后,涉事男同事被警方行政拘留并最终离职。周女士称之后领导又以工作表现等理由要求其主动离职;公司则称其系自愿离职并已获得相应补偿。10月29日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后来怎样
偷拍者受到行政处罚可以确认,但周女士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逼迫离职、公司是否违反劳动保护义务,报道时仍处于劳动仲裁阶段,双方说法存在差异。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企业在员工遭受职场性骚扰或偷拍后,是否应承担明确的反报复义务;所谓“自愿离职”在持续施压环境下应如何判断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