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高校工作16年发现未缴养老险,自费补缴13万元后诉讼又遇时效问题
一名月薪不高、长期以临时工身份工作的女性直到退休前才发现养老保障缺口,把女性低薪非正规就业与社保追索时效问题集中呈现出来。
· 女性、就业、劳动权益
事情从哪里开始
徐女士称自己2002年至2018年在河南大学工作,曾任代课老师、辅导员等岗位,长期以临时工身份未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发生了什么
1月23日至24日,媒体报道徐女士退休前为办理养老保险自费补缴约13万元,其中大部分靠借款。法院判决确认其与河南大学在相关时期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劳动仲裁时效问题未支持其要求返还代缴社保费用的诉求。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后来怎样
河南大学相关部门回应称按法院判决处理。事件引发对长期非正规用工者为何常在退休节点才发现权益缺口、以及社保法定义务能否因仲裁时效而难以追索的讨论。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社保缴纳本属用人单位持续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多年后才发现欠缴情形,是否应适用与普通劳动争议不同的追索和救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