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无薪试岗”求职套路登上热搜:干几天后被辞退,还因没签合同难讨工资

把正式劳动拆成所谓“试岗”并拒付工资,让求职者同时承担劳动成本、被淘汰风险和举证责任,击中就业困难时期的普遍不安全感。

· 就业、裁员、劳动权益、公共安全

事情从哪里开始

一些招聘单位要求求职者先工作数天甚至更久,声称通过试岗后才签劳动合同或支付工资。

发生了什么

8月下旬,“无薪试岗”经工人日报等媒体调查后形成多平台讨论。多名求职者反映完成实际工作后被告知不合适,单位以“只是试岗、尚未入职”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后来怎样

法律界观点指出,只要已经接受单位管理并实际提供劳动,就不能仅靠“试岗”名称当然排除劳动关系或报酬义务。个案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仍需结合考勤、工作内容和管理证据认定。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在求职者明显处于弱势的位置上,是否应要求企业对“试岗”期限、报酬和评价标准进行书面确认,从源头减少免费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