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施救送医后因未出庭作证被伤者索赔,法院驳回诉请
“救了人却因没有继续配合诉讼而被索赔”具有强烈反常识感,迅速触发公众对见义勇为成本和善意救助边界的担忧。
· 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一名劳动者跌入污水井受伤,同事李某夫妇将其救出并送医。伤者此后就赔偿问题另行维权。
发生了什么
伤者后来认为李某未按其要求在其他案件中出庭作证,给自己造成损失,转而起诉施救同事索赔。北京顺义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救助行为不存在侵权,未出庭作证也不构成对伤者的侵权责任,驳回诉请。4月1日相关话题引发热议。
后来怎样
案件被大量讨论为“好心人会不会被拖进后续纠纷”。法院通过裁判明确施救者不能因没有满足伤者后续诉讼期待而当然承担赔偿责任。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在鼓励社会互助的同时,法律和司法叙事应如何降低施救者被卷入长期纠纷的风险,避免普通人因担心后续责任而选择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