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后被调离项目,月收入从约1.7万元降至3000元,典型案例明确不得借孕期调岗降薪
从“怀孕后不让做原项目”到收入骤降,这个典型案例把常见但隐蔽的生育歧视具体化为可计算的工资损失。
· 女性、生育、就业、裁员、劳动权益
事情从哪里开始
一名女职工在项目岗位工作期间怀孕,用人单位随后调整其工作安排并显著降低收入,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
发生了什么
人社部与最高法4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违法调岗降薪。案例中女职工原月收入约1.7万元,调整后降至约3000元,仲裁、诉讼支持其相关工资差额主张。
后来怎样
案例发布后被广泛解读为对“表面不辞退、实际降薪逼退”式孕期歧视的司法回应,也提醒劳动者保存工资和岗位变化证据。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企业不能明着因怀孕辞退员工后,是否会转向调岗、取消绩效、边缘化等更隐蔽方式降低用工成本,现有举证规则能否有效识别这种变相生育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