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女职工因多次迟到1至6分钟被辞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后获补偿
企业把“迟到几分钟”上升为严重违纪并解除孕期员工,击中了女性对“怀孕后被用中性制度找理由清退”的长期职场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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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杭州女职工小婷怀孕后被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认定解除违法,但未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发生了什么
10月中旬,检察日报披露该案并引发热议。上城区检察院核对考勤后发现,小婷多次迟到中最长6分钟、最短1分钟,公司亦未按自身制度完成责令改正等程序。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
后来怎样
在检法共同调解下,小婷与公司达成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金。检察机关同时指出,实践中存在以“严重违纪”“岗位撤销”“绩效不达标”等表面中性理由变相解除孕产期女职工的情况。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企业使用看似中性的考勤和绩效规则清退孕产期员工时,劳动者如何证明真正动机,用人单位又应承担多高程度的程序与合理性说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