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女子生育后才领结婚证,因政策衔接少领60天津贴引争议
国家层面不断弱化生育保障与婚姻登记的绑定,但地方奖励假津贴仍可能以婚姻状态为前提,形成“鼓励生育”与“婚内生育”之间的制度落差。
· 婚姻、生育
事情从哪里开始
南昌李女士在举办订婚后怀孕,原计划稍后结婚,2024年11月先行生育,一个月后才正式办理结婚登记。
发生了什么
她在2025年申请生育津贴时,被告知可享受基本产假和剖宫产增加天数,但无法享受当地额外60天相关津贴。10月30日,新法治报报道此事并称江西省医保局已关注相关问题、正在研究讨论。
后来怎样
当地已经取消申领生育津贴必须提交结婚证等部分材料限制,但奖励假天数仍与地方计生规定发生关联,形成政策衔接问题。此事因此从个人待遇争议上升为非婚生育保障讨论。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生育保险本质上来自参保缴费时,额外生育待遇是否还应与婚姻登记时间绑定;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目标与地方计生规则应如何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