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先兆流产请病假未获批准后被按旷工开除,法院认定违法
女性怀孕风险无法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精确发生,案件明确企业不能用内部请假规则覆盖孕期基本健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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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闫女士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多年,怀孕后被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医生建议休假14天。
发生了什么
公司以其此前病假较多、内部制度不允许继续休假为由拒绝审批,随后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定解除违法,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及工资差额七万余元。
后来怎样
央视在5月17日集中报道该案,并同时解释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法定保护边界。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企业考勤制度与孕期医疗建议发生冲突时,为什么仍需要女性承担证明和诉讼成本才能获得本就法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