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管把年假当年会奖励被公司开除,法院认定违法解除并判赔22.8万元
“拿几天年假奖励员工”被公司上升为“以权谋私”并直接开除,让管理权限、员工福利和企业违纪处分是否过度成为打工人高度代入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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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广州吕女士担任药师负责人,管理销售团队。她在公司年会上未经审批,把3至7天不等的年假作为抽奖奖励。
发生了什么
1月15日至16日,案件判决细节冲上热搜。公司此前以“以权谋私”等理由解除吕女士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22.8492万元;公司起诉后,法院认为其对相关违纪事实举证不足,认定解除违法并维持相应赔偿。
后来怎样
讨论一方面认为管理人员无权自行创造带薪假,另一方面认为即便越权,是否达到“严重违纪、可即时开除”的程度仍需比例原则和充分证据。法院最终聚焦的是解除依据和举证,而非简单确认“奖励年假完全合法”。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员工确有越权或程序违规时,用人单位应如何区分一般管理过失与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避免“任何错误都能被升级为开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