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当事人崔丽丽劳动争议案开庭,索赔约200万元

女性在出差期间遭公司负责人性侵后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却又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把女性遭遇职场性侵后的责任链从刑事追责推进到工伤、劳动关系与企业责任层面。

· 女性、就业、裁员、劳动权益、法律、企业

事情从哪里开始

2023年,崔丽丽在出差期间遭公司负责人王某性侵。2024年,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刑。崔丽丽随后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公司又以旷工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于2024年认定其伤害属于工伤,企业不服后提起诉讼,法院在2025年7月驳回企业诉求。

发生了什么

9月23日,崔丽丽与原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前劳动仲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崔丽丽在本轮诉讼中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权益,索赔金额约200万元。

后来怎样

案件当天未当庭宣判。其意义不仅在于个案赔偿数额,而在于性侵导致的精神损害被纳入工伤保护后,企业是否还需对受害员工的病假、岗位和劳动关系承担持续义务。该案被多家媒体称为全国首例获得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案例。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职场性侵与工作安排、商务宴请和上下级权力关系直接相关时,企业的责任是否应超越配合刑事调查,进一步覆盖工伤申报、心理治疗、岗位保护和防止报复性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