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员工提前7分钟下班后遇车祸身亡,公司称“早退不算工伤”未获法院支持

只差7分钟的打卡时间把“规章上的下班时间”与劳动者长期实际工作习惯正面冲突,成为工伤认定不能机械看考勤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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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某电子公司员工卢某正常规定下班时间为18时,但长期实际下班打卡多集中在17时50分至18时之间,公司此前并未处罚。

发生了什么

2023年8月23日17时53分,卢某打卡离厂,7分钟后在距离公司约3公里的合理回家路线发生交通事故并死亡,交警认定其不负主要责任。公司反对人社部门工伤认定,理由是其提前7分钟离开属于早退。

后来怎样

人社部门认定因工死亡,一审、二审均维持该认定。2025年8月案例登上热搜,法院强调长期实际考勤习惯、离厂目的以及事故发生时间路线均应综合判断。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工伤制度中的“合理上下班时间”应更多依据书面制度,还是也应认可长期被企业默许的实际工作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