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多名劳动者称工资被折成商场购物卡,且每月只能限时限额消费
把本应自由支配的工资变成限定地点、限定日期才能花掉的购物卡,让‘工资是否仍属于劳动者自己的钱’成为高度荒诞且可代入的劳动权益话题。
· 劳动权益、消费
事情从哪里开始
劳动法要求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工资。
发生了什么
12月初,郑州多名劳动者向媒体反映,一家公司将部分工资以商场购物卡形式发放,卡片只能在指定商场、指定日期使用且存在额度限制。媒体采访人社和工会人士后指出,以购物卡替代应发工资不符合工资支付规则。
后来怎样
事件登上热搜后,讨论从单一欠薪纠纷扩展到企业是否通过封闭消费场景变相占用员工现金流。公开报道能确认多名员工投诉及卡片使用限制,但企业完整财务背景和涉及人数未见统一官方结论。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企业以购物卡、积分或内部券替代现金工资时,劳动监管如何做到快速认定并制止,避免劳动者在企业经营困难时被迫成为无息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