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抚养女儿12年后发现非亲生,疑似生父拒绝亲子鉴定,法院依法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养了12年的孩子不是亲生”已具强烈情绪冲击,而疑似生父拒绝DNA后法院如何处理又把家庭伦理争议推进到亲子关系举证、抚养责任和儿童利益的制度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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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杨某女与张某男2009年结婚,次年女儿小亭出生。二人2017年离婚后,小亭由张某男抚养。2022年,张某男通过亲子鉴定发现自己并非小亭生物学父亲,之后双方就多年抚养投入进行了补偿安排。
发生了什么
杨某女随后找到其认为可能是孩子生父的陈某并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中,杨某女提交了能够指向双方曾存在关系及孩子身份的初步证据,陈某否认亲子关系并拒绝配合亲子鉴定。法院依据民事证据规则,在一方已提供必要证据、另一方无相反证据且拒绝鉴定的情况下,依法推定陈某与小亭存在亲子关系,并判其承担相应抚养责任。
后来怎样
案件经法院官方渠道公开后引发讨论。判决中的推定并不是“拒绝DNA就自动认定为生父”,而是建立在一方已完成必要初步举证、另一方无相反证据又拒绝鉴定的具体条件上。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亲子关系直接决定抚养义务,但亲子鉴定又涉及身体权与隐私权;当一方拒绝鉴定时,怎样设计举证责任,才能既防止逃避责任,也避免仅凭指控就倒置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