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因孕吐请假4天被公司按旷工开除,法院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怀孕后的正常身体反应被直接转换成‘旷工’,使女性生育成本究竟应由个人还是企业制度承担成为高度可代入的职场性别议题。
· 女性、性别、生育、就业、劳动权益、法律、企业
事情从哪里开始
一名女员工怀孕后出现严重孕吐,因身体不适未能完全按照公司内部流程完成请假。
发生了什么
法院案例在1月引发热议。公司将其连续4天未正常到岗认定为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结合就医、沟通记录和孕期保护规则,认定解除违法并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后续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向女方支付欠付工资等12万余元。
后来怎样
讨论分成‘规章制度必须执行’与‘孕期特殊保护不能被流程架空’两端。法院处理强调,对孕期员工的管理仍需基于真实身体状况和实际请假事实。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孕期突发不适使劳动者无法严格完成内部请假流程时,企业程序管理权应在何种程度上让位于生育保护和实质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