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育三子女子报警称遭丈夫“婚内强奸”登热搜,案件后来因证据不足不起诉
合法婚姻、两次离婚诉讼、家暴指控与强奸指控叠加,使案件成为男女对立焦点;后续证据不足不起诉又提醒公众,讨论婚内性同意不能跳过具体案件的证明标准。
· 女性、性别、婚姻、彩礼、亲子、公共安全
事情从哪里开始
河南濮阳一对夫妻结婚约10年并育有3名子女。2023年女方曾两次提出离婚,法院未支持;双方对婚姻中的冲突和家暴情况存在不同说法。
发生了什么
3月27日,红星新闻披露,女方向警方报案称在分居、诉讼离婚期间遭丈夫尹某强奸。尹某此前已因涉嫌强奸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案件两次不公开开庭但当时尚未宣判。报道后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双方围绕是否发生强迫性行为各执一词。
后来怎样
后续公开不起诉决定书显示,检方于2024年7月撤回起诉,并于7月31日以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为由对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不等同于司法认定女方“诬告”,两者不能混同。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婚姻关系不能自动等同于持续性同意,但发生在封闭亲密关系中的性侵又天然取证困难,司法应如何同时保护性自主权与刑事案件的高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