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明知对方系现役军人妻子仍长期同居,被判破坏军婚罪10个月,“男小三”标签冲上热搜
案件因“男性第三者也会被称为小三”以及普通婚外情与破坏军婚罪的法律差异形成强烈反常识传播,打破网络讨论中把第三者责任默认女性化的惯性。
· 女性、婚姻、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我国刑法对现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发生了什么
据人民法院网1月30日消息,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马某明知袁某已经与现役军人结婚,仍与其恢复关系并长期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1月31日,“男子当小三破坏军婚获刑10个月”进入微博热搜,并在1月月度热点归档中排名靠前。
后来怎样
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是“明知系现役军人配偶而同居”,而不是网络通常所说的“当小三”本身构成犯罪。舆论中一部分讨论聚焦男性第三者被追责的性别反转,另一部分则质疑为何军婚享有区别于普通婚姻的刑法特别保护。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互联网长期把“第三者”想象为女性时,男性第三者案件为什么会产生额外的猎奇传播;更深层地,普通婚姻与军婚在法律保护强度上的差异应如何被公众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