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案件把婚前重大疾病披露义务、患者隐私和伴侣知情权之间的冲突推到普通婚恋场景中,具有很强的现实代入感。
· 婚姻、法律、医疗、隐私
事情从哪里开始
山东法院在9月发布家事审判典型案例,涉及一方婚前隐瞒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疾病。
发生了什么
法院案例显示,武某与樊某于2023年登记结婚。婚后武某发现樊某每天服药,经询问得知其婚前曾因精神疾病住院并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法院认为该疾病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属于婚前应当告知的重大疾病,因樊某未告知,判决撤销婚姻关系。
后来怎样
该案例在网络上引发对‘重大疾病’范围、告知时点以及精神疾病患者婚恋权利的讨论。民法典规定的是不如实告知可能导致婚姻可撤销,并不意味着患有精神疾病者当然不能结婚。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婚前健康信息既涉及个人隐私又直接影响共同生活,法律应如何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的范围与充分告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