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重审认定前妻隐瞒亲子关系构成欺诈并改判共同承担债务
亲子鉴定不仅推翻了父子身份,还直接改变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财产和债务安排,使“欺诈性抚养”与男性在婚姻中的知情权、经济责任成为高代入的性别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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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贵州纳雍男子闵某与何某2019年结婚,2020年育有一子。双方2022年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由闵某抚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主要由闵某承担。离婚后,闵某带孩子做亲子鉴定,结果排除其为孩子生物学父亲,随后起诉前妻。
发生了什么
2024年1月4日至5日,上游新闻经澎湃、新浪、观察者网等当时仍具有较强门户传播能力的平台集中报道该案重审结果。报道援引纳雍县法院判决内容称,法院认为何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告知孩子并非闵某亲生,对闵某构成欺诈,因此撤销原离婚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部分内容;孩子由何某抚养,闵某无需承担抚养费,双方共同承担20.9万元银行贷款,何某向闵某赔偿经济损失3.98万元及精神损害1万元。公开网页未找到该案完整裁判文书或法院原始通报,因此证据等级保守标为“部分核实”。
后来怎样
闵某表示判决后何某尚未履行给付义务,已申请强制执行。事件延续了此前“孩子非亲生时已支付抚养费能否追回、离婚协议能否因隐瞒亲子关系撤销”的争论;其传播不能仅以今天是否还能检索到微博热搜词条判断,1月初多家门户同步跟进本身就是当时舆论扩散的重要证据。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在婚姻一方因错误相信亲子关系而承担多年抚养和共同债务时,现行民事制度应如何同时处理知情权、欺诈责任、经济返还、精神损害与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