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都不愿抚养长女,法院因未妥善安排孩子而不准离婚
离婚争议从夫妻感情破裂转向“谁都不要的大女儿”,强烈触发了公众对未成年人是否会在父母权利冲突中被工具化、被遗弃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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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哪里开始
上海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夫妻感情出现严重矛盾后诉至法院离婚。
发生了什么
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中,父亲表示愿意抚养小女儿但不愿抚养大女儿;母亲同意离婚,但称自己没有工作、无法抚养两个孩子,希望由父亲抚养。法院认为双方均未对大女儿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未准予离婚,并向双方发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提醒。相关报道在9月1日前后登上热搜。
后来怎样
案件引发的讨论集中在:离婚自由与未成年人利益如何平衡、父母能否在离婚诉讼中选择性放弃抚养责任,以及法院不准离婚是否能真正解决孩子的长期照护问题。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夫妻双方都拒绝承担某个孩子的主要抚养责任时,法院除了暂不准离婚之外,是否还需要更强的儿童利益评估和后续监护干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