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公司通知员工不得带苹果设备进公司,称违者开除并鼓励换国产品牌
企业把员工私人消费选择直接纳入劳动纪律并以解雇相威胁,迅速引发‘爱国表达能否越过劳动法和个人选择权’的争论。
· 劳动权益、消费、隐私、企业
事情从哪里开始
9月20日,吉林白城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发布内部通知,随后截图在网络传播。
发生了什么
通知要求员工不得携带苹果品牌手机及设备进入公司,称发现后将开除,同时鼓励员工购买某国产品牌并提供补助。公司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通知存在。9月26日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后来怎样
白城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员工因此被开除,可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律师普遍认为仅因使用某品牌手机而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违法风险,但当月未见实际员工因该规定被开除并形成生效裁判。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企业以信息安全、价值观或品牌立场为由限制员工私人设备时,何种程度属于必要的工作管理,何种程度构成对劳动者生活自主权的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