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成都地铁“被误认偷拍”案二审已六次调解仍未和解,男性名誉权与女性防偷拍边界再起争议

男性没有偷拍却因两名女性怀疑其鞋面反光物为摄像头而卷入长期诉讼,案件持续成为“男性被错误指认的名誉损害”与“女性在偷拍高发环境中能否合理核实风险”之间的标志性冲突。

· 女性、公共安全

事情从哪里开始

2023年6月,成都地铁两名女性乘客怀疑何先生鞋上存在偷拍设备并报警,警方检查后未发现摄像设备。何先生认为对方后续道歉不足,提起人格权诉讼,一审诉求未获支持后上诉。

发生了什么

2024年7月24日,海报新闻披露二审立案后已组织6次调解,最近一次调解于7月5日持续约5小时,双方仍主要在公开道歉方式和措辞上存在分歧。报道同时确认警方当初检查未发现偷拍设备。

后来怎样

案件继续被网络称作“被诬陷偷拍案”,但这一标签并非司法对两名女性构成诬告、诽谤或侮辱的认定。后续终审中,法院维持一审结论,认为两名女性的怀疑存在现场基础、事后已有多次道歉,并未达到侵害人格权的构成条件。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在偷拍风险客观存在的公共空间里,女性提出合理怀疑的边界在哪里;而当怀疑被证明错误后,怎样的澄清和道歉才足以修复被怀疑男性的名誉与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