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称“滚”,员工不再上班后被按旷工解雇,法院判公司赔约15.98万元
一句情绪化命令究竟是不是解除劳动关系,被法院转化为实质判断,击中“领导让我滚到底要不要去上班”的职场荒诞感。
· 裁员、劳动权益、法律、企业
事情从哪里开始
劳动关系解除通常应有明确意思表示和程序,但现实中管理者常以口头驱赶、停工或不排班制造模糊状态。
发生了什么
公开案件显示,管理者在冲突中让员工“滚”,员工随后未继续到岗,公司又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法院结合聊天、沟通经过等事实认为公司处理不当,判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15.98万元。
后来怎样
案例传播后,大量网友讨论口头辞退、停工待命和“逼员工自己走”的证据保存。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企业用模糊口头表达让员工离岗,再以旷工反向追责时,劳动法应如何识别真实的解除意思和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