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二审审限再延长,彩礼、订婚与性同意争论持续
案件把“已经订婚、收取彩礼、准备结婚”与“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强行叠在同一舆论场,成为2024年最持久的男女对立议题之一;6月的二审程序进展再次触发讨论。
· 性别、婚姻、彩礼、法律
事情从哪里开始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此前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男方有期徒刑3年。男方家属持续公开申诉,并把彩礼、婚房加名、订婚习俗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引发长期网络争论。
发生了什么
6月12日前后,媒体报道称男方母亲和辩护律师表示二审审理期限再次延长3个月。该程序信息由家属和律师对外披露,未检索到同期法院公开公告,因此本月进展标为部分核实。舆论继续围绕“订婚是否意味着性同意”“收取彩礼后拒绝性行为是否构成欺骗”等问题激烈分化。
后来怎样
2025年4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婚约、彩礼等不能替代具体性行为发生时的真实同意。后续裁判也进一步澄清彩礼返还等民事问题应与强奸罪认定分开。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为什么订婚和彩礼仍会被部分舆论理解为对未来性行为的“预先同意”,司法机关在此类高度性别化案件中如何更清楚地解释“每一次性行为都需要当下同意”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