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上海女子继承房产被要求证明近百年前太奶奶已去世,“证明祖先死亡”引发办事难争议

一个现代房产继承流程追溯到近百年前亲属的死亡证明,把法律链条完整性与普通人几乎不可能取得的历史材料正面碰撞。

· 法律、房产

事情从哪里开始

上海凌女士一家2000年购买售后公房,产权证登记爷爷、父母和凌女士本人。此后奶奶、爷爷和父亲陆续去世。

发生了什么

凌女士办理父亲及祖辈相关房产份额继承时,被告知需要继续厘清更上代继承关系,因此需要证明已去世近百年的太奶奶等长辈死亡事实。由于年代久远,传统死亡证明几乎无法取得,家属四处咨询求助。相关法律逻辑源于法定继承链条,并非简单“部门无理由刁难”,但材料要求对普通家庭形成极高现实成本。

后来怎样

事件引发对历史户籍数据、继承公证和“无法证明不存在的人仍然可能被视作继承人”的程序难题讨论。

它留下了什么问题

当继承链条依法需要追溯多代,但历史档案客观缺失时,制度是否应允许通过年龄推定、档案查询结果、证人或公告等替代方式完成死亡事实认定?